民法典二婚孩子撫養權歸誰

民法典二婚孩子撫養權歸誰
民法二婚孩子撫養權歸誰
1、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