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而訂立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銷

欺詐而訂立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銷
欺詐而訂立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銷
因欺詐訂立的合同可以撤銷。
合同當事人存在欺詐情形的,被騙的當事人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一年內撤銷合同,合同撤銷後視爲自始無效。
依據法律規定,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