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法三代之內旁系

收養法三代之內旁系
三代旁系血親怎麼計算

計算旁系血親代數的具體方法:


從兩個旁系親屬分別往上數至雙方同源血親,其本身爲一代,如果兩邊數目相等,則任何一邊的數目即爲他們的代數;如果兩邊數目不相等,則以大的數目爲其代數。


我國現行婚姻法是以血親之間的世代來計算親屬關係遠近的。世代計算法一輩爲一代,在計算直系血親時,以已身爲一代,然後由乙身向上或向下數,向上數至父母爲二代,數至祖父母爲三代;向下數至子女爲二代,數至孫子女爲三代,依此類推。在計算旁系血親時須根據旁系血親之間的同源關係確定世代,同源於父母的爲兩代以內旁系血親,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爲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依此類推。


所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已身相對而言)的旁系血親。無論輩分是否相同,只要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都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輩分相同的有兄第姐妹、堂兄第姐妹、表兄第姐妹;輩分不同的有伯、叔、姑與侄子,舅、姨與外甥子女。超出這個範圍,就不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