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的合同怎麼處理

效力待定的合同怎麼處理
效力待定的合同怎麼處理
1、效力待定合同可以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認後發生效力;
2、民事法律行爲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
3、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爲拒絕追認。
4、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
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爲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有效。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爲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爲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