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第三十條

著作權法第三十條
婚姻法第三十條的內容是什麼

第三十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釋義】 本條是關於保障老年人婚姻權利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