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與搶劫罪的界分

敲詐勒索與搶劫罪的界分
敲詐勒索罪和搶劫的區別是什麼

搶劫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主要是:

1、搶劫罪的“威脅”是當着被害人的面,由行爲人直接發出的;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可以是當面發出的,也可以是透過書信、電話等形式發出,可以是行爲人本人發出,也可以透過第三人發出。

2、搶劫罪的“威脅”是揚言當場實施,“威脅”的內容都是當場可以實施的;敲詐勒索罪的“威脅”一般是揚言將要實施,並不一定當場實施,威脅的內容可以當場能夠實施的,也可以是在以後的某個時間才能實施。

3、搶劫罪是迫使被害人當場交出財物;敲詐勒索罪迫使被迫交出財物的時間、地點,可以是當場,也可以是在以後指定的時間、地點交出。

4、搶劫罪佔有的財物只能是動產;敲詐勒索罪佔有的財物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

5、搶劫罪除使用威脅手段外,還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往往同時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權利;敲詐勒索罪,不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沒有侵害公民的人身權利。

6、從威脅的內容看,搶劫罪的威脅,都是以殺害、傷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脅;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內容則比較廣泛,包括對人身的加害行爲或者毀壞財物、名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