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專利法規定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範圍

我國專利法規定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範圍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爲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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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範圍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59條第1款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爲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

專利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對專利權利要求字面所限定的技術方案的保護範圍作出公平的擴大或者縮小的解釋,即把與必要技術特徵等同的特徵解釋到專利權保護範圍,或者以專利說明書及附圖限定某些必要技術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