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繼承權公證的調查取證

淺談繼承權公證的調查取證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律師調查取證權有什麼

(一)個人資信調查

個人素行(成長經歷、家庭情況、個人愛好等)、個人資產信用調查。僱傭資質深度實地調查:學歷調查、個人信譽調查、個人資質調查、僱員忠誠調查。

(二)反不正當競爭調查

假冒商品、虛假廣告、誹謗詆譭、商務欺詐等一切侵權行爲調查取證。

(三)房地產產權、使用狀況調查

(四)婚姻不忠調查

根據婚姻法“過錯賠償”原則,接受當事人委託調取婚姻不忠證據和財產下落。

(五)特定調查

根據委託人的需要,對特定事務進行的合法的調查。

律師在刑事案件當中本身就有調查取證的權利,甚至律師本人如果收集的證據跟公檢法機關正好是相違背的話,那就說明案件的偵查方向可能出現了重大的錯誤,當然這種機率特別的小,律師所能調查取證的都是根據整個案情的實際後果,收集一些對犯罪嫌疑人量刑有利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