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專利權保護範圍

論專利權保護範圍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爲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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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專利權的保護範圍限定

正專利權是一項具有獨佔性的財產權利,對其保護範圍的確定直接關係到專利權人和社會公衆的權利劃分和利益平衡。如果界定專利權的保護範圍限定過大,勢必將現有技術或公知技術納入到專利權人的獨佔權利範圍之內,導致社會公衆利益受到損害;而如果將專利權保護範圍界定過小,則不利於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利益,挫傷科技人員從事發明創造的熱情。上述情況的發生將不利於我國科技事業的整體發展、實現鼓勵發明創造、推廣應用發明創造、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創新的立法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