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把房產買賣給子女

經濟糾紛把房產買賣給子女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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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買賣經濟糾紛時效有多久

3年,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
我國《合同法》除了在第129條規定了涉外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口的訴訟時效爲4年以外,沒有另外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因此普通買賣合同的訴訟時效的規定應當按照《民法總則》的有關規定處理,即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