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

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
承兌匯票託收憑證付款人是誰

銀行承兌匯票從票據關係上來說,一經銀行承兌後,付款人就是承兌銀行。在票據上承兌行簽章處有一段話“本匯票已經承兌,到期日由本行付款”,在出票人簽章處的一段話是“本匯票請你行承兌,到期無條件付款”。從上述話的差別來看,最終實際付款是銀行,出票人只是付款的承諾。實際銀行操作中,票據到期後無論是否收到託收憑證和票據要先將票據資金從客戶保證金帳戶或存款帳戶足額轉入應解匯款戶(屬銀行的內部帳戶),待收到票據後再從該帳戶付款。因此,託收憑證上的付款人應該是填寫“承兌銀行”而不是出票人,在實務中也是這樣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