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主追討欠款訴訟費什麼時候交

債主追討欠款訴訟費什麼時候交
債主追討欠款訴訟費什麼時候交
一般是起訴時由起訴方預交。

如果不交訴訟費,法院可不予受理或按自動撤訴處理,所以訴訟費的繳納很重要,是立案的重要憑據。

行動指導

1.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3.公民、單位如果遇到了其他民事主體故意欠款不還的情形,可以在收集證明對方確實欠自己錢的證據之後,向法院起訴。如果能夠了解到欠款者的資產資訊,在起訴的時候,也可以提供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