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以後男方提分手彩禮是否該退

訂婚以後男方提分手彩禮是否該退
訂婚以後男方提分手彩禮是否該退
訂婚後不論哪一方提出分手,只要最終沒有締結婚姻關係彩禮就應當退還。
但如果雙方已經共同生活了,且彩禮有部分已經用於共同生活所消耗了,則消耗掉的部分不需要返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