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土地證審批

登封土地證審批
土地證收審批權限是怎樣劃分
徵收土地實行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兩級審批制度。國務院批准徵收土地的權限徵收基本農田。除國定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需要佔用基本農田外,其他建設都不得佔用基本農田。因此,規定徵收基本農田需報國務院批准。徵收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徵收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其他土地指耕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林地、草地、養殖水面、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和未利用地。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徵收土地的權限,徵收基本農田以外耕地少於35公頃。徵收其他土地少於70公頃。更多更詳細的 這方面的法律常識 請 去 問與法律行業的工作者,譬如: 法律諮詢貼吧 中的  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