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保險金支付有沒有時限

交強險保險金支付有沒有時限
交強險有時效嗎?交強險賠償的時限是多少?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 交強險理賠時效 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覈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 對於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對於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償保險金。 交強險賠償的時限應從被保險人向第三人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具體確定之日起計算,一般爲被保險人與第三人達成的賠償協議生效之日或法院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而不應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