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區工傷保險金

未央區工傷保險金
單位是否可以領取工傷保險
描述中的工傷保險金應該是指員工工傷報銷費用以及傷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可以轉入公司帳戶的。在工傷員工傷醫療終結或者勞動能力鑑定結果下達之後,就可以申請工傷待遇審覈,工傷待遇審覈表上可選擇將待遇下達到公司帳戶或者員工本人帳戶。但是工傷待遇審覈表是需要員工和單位同時蓋章簽名才能生效。在雙方協商一致之後即可填寫轉入帳戶。如果是選擇單位帳戶,那麼單位就可以代爲領取工傷待遇。社保基金支付工傷待遇審覈需要遞交有:工傷及職業病認定書複印件一份;勞動能力鑑定書一份或醫療終結鑑定表一份;醫療發票、住院總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及出院小結複印件;轉入帳戶;身份證複印件一份。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鑑定費。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