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在哪裏訴訟?

涉外離婚在哪裏訴訟?
涉外離婚在哪裏訴訟?
1、涉外離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告在我國沒有住所地,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