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過戶加小孩名

離婚房產過戶加小孩名
房產加名的方法

目前房產證上加名字也要分情況:若是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稅。但需帶好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這三類證件正本及複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同時產權人要到現場根據產權變更登記處的要求,寫同意加名的書面聲明,並在聲明上簽名蓋手印。


而另一種是父母子女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但這樣就都將被視爲份額買賣,要收取相應份額的契稅及各項稅費。


此外,爲避免子女夫妻雙方爲增加名字產生爭議,少部分父母也採取了贈與的形式。按照目前規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這類直系親屬將不動產贈與自家兒孫,《贈與協議》經過公證機關公證後,免徵營業稅與個人所得稅,只需繳納契稅和公證費。其所需公證費用、契稅也按照子女的受益額占房屋評估價值的比例來計算。但非直系親屬之間,即便是透過贈與方式,也要繳納相應的營業稅、契稅等,等同於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