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時致第三人死亡要怎麼判

綁架時致第三人死亡要怎麼判
綁架時致第三人死亡要怎麼判
綁架時致第三人死亡的定性爲:可能會構成故意殺人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等。綁架時致第三人死亡,並不是綁架行爲的結果,因此應單獨判斷。若觸犯特殊罪名,則按照特殊罪處理。若未觸犯特殊罪,則依其行爲時的主客觀進行判斷,分別認定爲故意殺人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爲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