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轟趴館辦卡拒絕退錢庭前調解流程
訴前調解流程:1、起訴。
2、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
3、法院安排訴前調解。
4、調解員主持調解(不超過20天),調解成功。
5、當事人不起訴,法院不立案並退還起訴材料。
6、當事人和解撤訴,不需要出具文書,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
7、調解組織出具調解協議書,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
8、法院立案並出具民事調解書。
9、調解不成功,立案進入訴訟程序。
行動建議:
如有訴前調解的需求,可以尋求專業律師處理。
訴前調解需要提交的材料:
1、原告應提交起訴狀正本及副本。
2、提供證據清單及證據的原件、複印件。
3、當事人應提供身份證明材料:當事人爲自然人,提供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當事人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當事人有委託代理人的,提供特別授權委託書及本人、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特別授權委託書註明具體權限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爲和解,接受調解,代爲申請撤訴,簽收法律文書等。
4、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並提供對方當事人的聯繫方式(通訊地址及電話號碼)。
5、其他所需的訴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