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財產分割前家暴

離婚後財產分割前家暴
婚後家暴離婚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參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婚姻法規定,過錯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爲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嚴格來說在婚內存在過錯行爲的,其實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並沒有多大影響。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對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家庭財產的分割,應當照顧無過錯方和子女的權益,但這種照顧並不是離婚過錯損害賠償,不能認爲離婚時對無過錯方多分了一些財產,就等於是賠償了。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