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融資困境

鋼鐵融資困境
陷入困境,求助老師
當時雙方簽定合同時約定該工程結算方式是中標價款加增加工程量. 當時簽定合同總價款是285萬元.(也就是中標價). 可是實際工程量和材料用量所產生的費用超過這個數. 預算中心 預算價是415萬元.甲方 價款是405萬元.應該說差距不大。 說合同就籤這麼多,按合同辦事,沒錯。但是“加增加工程量”是否有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