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事故責任認定流程

民事事故責任認定流程
事故責任認定書流程
認定有以下四個步驟: ①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②現場調查後,需要檢驗、鑑定的,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③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④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未查獲的,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 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並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