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推進科學民主立法

怎樣推進科學民主立法
如何推進我國公共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律化
當前,我國正處在改革的攻堅階段,一些深層次問題日益顯露出來,各種利益矛盾錯綜複雜。能否解決好改革和發展所面臨的一系列重大戰略問題,直接關係到改革和發展的大局。推動政府公共政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制化,能有效化解各類矛盾,對促進和諧社會的構建具有重大意義。實現決策科學化要從組織設計、決策程序方面入手。一、實現組織設計科學化。要重新定位政府的職能。把政府的決策職能和執行職能適當分開,某些執行職能應由社會經濟組織和中介組織承擔。政府承擔的職能過多,任務超載,必然影響政府的政策決策效率,結果是許多應該由政府制定政策來解決的社會問題不能進入政府的政策議程,造成政策盲區。中央政府的機構改革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減少不必要的中間環節,提高政府對社會問題反應的靈敏度和準確性。要重新界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權力界限,使政策決策任務適當分流。二、推動決策程序科學化。主要有(1)完善和建立政策議程程序。(2)完善政策規劃的程序。(3)完善政策合法化程序。三、提高決策科學化程度。要建立健全政策決策系統,以決斷系統爲核心,充分發揮資訊系統、諮詢系統、監督系統的作用。同時,應優化決策及執行人員的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