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法院會強制查雙方的財產嗎

離婚法院會強制查雙方的財產嗎
起訴離婚後法院會查財產轉移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離婚案件也遵循上述法條的規定,即誰主張誰舉證,夫妻一方認爲對方存在財產轉移行爲的,應當承擔對應的舉證責任。當然也可以申請法院調取一些證據,且需要提供證據線索,但法院一般不會依職權調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