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區買房

昆明市區買房
關於搶奪和搶劫的解釋昆明市區是怎麼規定的?
搶劫和搶奪都是涉及財產的犯罪,目的都是非法佔有公私財物。關於搶奪和搶劫的解釋昆明市規定了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於,搶劫罪是使用暴力,或者是使用了脅迫的方式,比如說用語言威脅,“不交出錢我就傷害你”等,以這種形式來達到當場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搶奪罪是趁人不注意時實施搶佔他人財物的行爲。但在司法實踐中,這兩種犯罪的界限不容易分清,搶奪罪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化爲搶劫罪。 根據《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搶劫、搶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第(5)項的規定,搶奪在一定條件下轉化爲搶劫,如實施搶奪行爲,爲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具備以下情形即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1)數額接近“數額較大”標準的; (2)入戶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奪後在戶外、交通工具外實施上述行爲的; (3)使用暴力致人輕微傷以上後果的; (4)使用兇器或者以兇器相威脅的; (5)具有其他從重情節的。 《意見》第十一條還專門規定了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奪取他人財物的行爲,具有以下情形應當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1)駕駛車輛,逼擠、撞擊或者強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趁機奪取財物的; (2)駕駛車輛強搶財物時,因被害人不放手而採取強拉硬拽方法劫取財物的; (3)行爲人明知其駕駛車輛強行奪取他人財物的手段會造成他人傷亡的後果,仍然強行奪取並造成財物持有人輕傷以上後果的。 搶劫罪一般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出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搶奪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以上就是山西關於搶奪和搶劫的解釋,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