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五年之內不犯罪檔案是否可以進行消除

行政拘留五年之內不犯罪檔案是否可以進行消除
行政拘留五年之內不犯罪檔案是否可以進行消除
行政拘留五年之內不犯罪檔案不可以消除。被行政處罰有治安處罰檔案,不會消除,但也沒有太大影響。行政拘留屬於行政處罰類的一種,並不是刑事處罰,沒有太大的影響。
法律依據:
《公安業務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凡在治安管理處罰過程中形成的文書材料,應當建立治安處罰案卷。治安處罰案卷分爲治安拘留卷和其他處罰卷兩種。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員登記表;
2.審批表;
3.傳喚證(回執);
4.訊問記錄,
5.調查和證據材料;
6.檢查交代材料;
7.裁決書;保證書;
8.沒收財物收據,罰款收據,保證金收據;
9.解除拘留通知書
10.申訴及複議材料等。
治安拘留案卷在裁決執行結束後,由裁定機關業務部門立卷並向本機關檔案部門移交歸檔。其他處罰卷,原則上接受處罰的類別分別立卷,由承辦單位儲存一段時間後,登記造冊,經領導批准後處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機關檔案部門移交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