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小組成員應該

食品安全小組成員應該
社區矯正小組成員責任和義務是什麼?
  社區矯正工作是與監獄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是指將符合社區矯正的罪犯置於社區內,由專門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願者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爲惡習,並促使其順利迴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  《社區矯正實施辦法》  第二條司法行政機關負責指導管理、組織實施社區矯正工作。  人民法院對符合社區矯正適用條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決、裁定或者決定。  人民檢察院對社區矯正各執法環節依法實行法律監督。  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區矯正人員及時依法處理。  第三條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機構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和教育幫助。司法所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  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在社區矯正機構的組織指導下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有關部門、村(居)民委員會、社區矯正人員所在單位、就讀學校、家庭成員或者監護人、保證人等協助社區矯正機構進行社區矯正。    社區矯正工作者要做的首先不是簡單地管理,而是對矯正對象提供特別幫助和服務,包括幫助他們尋找工作或辦理最低生活保障,幫助他們在獲得工作後努力保持,幫助他們妥善解決個人與家庭、鄰里的關係,幫助他們樹立生活信心,正確認識社會正確面對自己,正確認識社會現實與主觀能力之間的矛盾,等等。  根據每個矯正對象的不同情況,充分運用社會工作的一些基本原則和方法,對矯正對象予以充分理解、尊重和關心,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摒棄千人一面、一刀切的矯正思路和方法,視不同對象的具體情況,將剛性、死板的矯正管理、紀律、要求等靈活實施或變通體現,量身訂製出帶有個人身份特徵的管理方法和模式,真正做到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實事求是地實現以個別教育爲主的社區矯正目標。如果在這種狀態下,矯正對象依然動輒違規或違法,就可酌情建議收監。  當然,對於矯正對象來說,教育和感化並非萬能,因此思想改造也不可能百分百絕對成功,必須要有足夠的懲罰措施作爲補充。實踐中拉攏甚至腐蝕矯正人員、不服從矯正管理、拒絕做義工、拒不報告行蹤的矯正對象已經出現,因此,除對嚴重違反矯正紀律和要求的矯正對象建議收監矯正外,對那些大錯誤不犯、小錯誤不斷、還未重新犯罪的邊緣對象,要及時制定懲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