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流程有哪些

離婚流程有哪些
離婚有哪些流程
你好,針對你的問題現答覆如下: 1、法定的離婚方式有兩種: (1)雙方協議離婚; (2)到法院訴訟離婚。 2、協議離婚: (1)協議離婚通常在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雙方攜帶結婚證、身份證和離婚協議即可; (2)離婚協議要對財產、債務和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的支付做出明確規定即可。 3、訴訟離婚: (1)訴訟離婚到對方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需連續居住滿1年以上)不一致,可在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2)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 4、關於財產分配: (1)離婚時共有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 (2)離婚時,女方無工作對家庭盡了最大義務的,財產分配時對女方和子女應多分; (3)離婚時,如果一方存在過錯,應給對方額外的賠償; (4)離婚時,一方有經濟困難的,可在離婚時要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 5、關於小孩的撫養權: (1)孩子未滿兩週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 (2)滿兩週歲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 (3)滿十週歲法會院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同時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 6、撫養費: (1)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有權探視並支付撫養費; (2)撫養費標準,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撫養費; (3)無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據孩子實際支出、當地的生活水平及雙方經濟狀況綜合認定。 7、相關法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