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婆分居三年

和老婆分居三年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和老婆分居三年離婚可以嗎?

1、離婚解決三個問題:夫妻身份關係、共同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養;
2、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訴訟離婚;
3、協議離婚到民政局,訴訟離婚到法院;
4、協議離婚即夫妻雙方協商,協商好第1項,簽字後,領離婚證,離婚;
5、訴訟離婚即打離婚官司,依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判決離婚結案;
6、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分;
7、子女的撫養,原則上共同分擔;
8、協議離婚對財產的分割不服,離婚一年內可申請重新分割,法院應當受理;
9、離婚訴訟屬於專業訴訟,委託專業律師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