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繼承份額應當扣除被轉繼承人配偶之部分

轉繼承份額應當扣除被轉繼承人配偶之部分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轉繼承配偶份額怎麼算

轉繼承人共同繼承轉繼承的遺產份額,轉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其被轉繼承人應得的遣產份額。所有轉繼承人可協商分配,協商不成的,平均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二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權,並於遣產分割前死亡,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和第五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後,受贈人表示接受遺贈,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遺贈的權利移轉給他的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