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一天能辦下來嗎

離婚證一天能辦下來嗎

在雙方的婚姻走到了盡頭的時候就要辦理離婚證來結束這段婚姻,這就需要帶着材料在民政局進行辦理離婚手續。那麼離婚證什麼時候能辦下來?一般辦理離婚手續之後當場就能拿到屬於自己的離婚證。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請問離婚證一天能辦下來嗎?

1.《民法典》生效之前,當天就可以領到《離婚證》,《民法典》生效之後,申請當天爲第1天的話,最快可以在第32天領到《離婚證》。

比如:1月4日申請離婚,經過30天#離婚冷靜期#,2月4日至3月5日期間可以領《離婚證》,如果2月4日去,即爲第32天領到《離婚證》。

2.《民法典》生效之後,若離婚冷靜期後的30日的最後一天去領的話時間就最久,一般是在第61天。

但是,若最後一天,趕上節假日,時間可能就長了,比如,8月2日申請離婚,爲第1天,經過30天離婚冷靜期後,即9月2日至10月1日可以領《離婚證》,而10月1日爲國慶7天假,所以最後一天爲10月8日,如果最後一天去的話,10月8日領到《離婚證》,即在第68天領到《離婚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