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離休死亡撫卹金

企業離休死亡撫卹金
企業離休幹部死亡撫卹金怎樣算?怎樣繼承
1,建議撥打全國統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12333諮詢,由於各地的政策不一樣,差距較大;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爲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爲: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