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民法院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資料

申請人民法院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資料
申請人民法院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資料
申請人到我國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應提交下列材料

1.書面申請書;
2.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正本及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本;
3.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書中沒有指明已生效或生效時間的,還應出具判決已生效的證明檔案;
4.原告爲申請人的,還應提交外國法院已合法傳喚被告出庭的有關證明檔案;
5.被告爲申請人的還應提交應訴通知和出庭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