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產分割離婚證可辦嗎

有房產分割離婚證可辦嗎
法院如何分割離婚房產
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