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貨運輸車輛超限超載處罰規定

危貨運輸車輛超限超載處罰規定
超限運輸車輛罰款標準是多少

超限運輸車輛罰款的標準主要是: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覈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覈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12分: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20%以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6分: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20%以上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覈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覈定載質量未達30%的;


車輛超載保險公司能拒賠嗎


超載保險理賠要看事故原因。


車輛超載,保險公司是否需要賠償,根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是超載而定。


按照保監會原頒發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中的第25條規定:被保險人及其駕駛員應當做好保險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並按規定檢驗合格;保險車輛裝載必須符合《道路 交通管理條例》中有關機動車輛裝載的規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駛技術狀態;被保險人不履行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險合同;已賠償的,保險人有權追回已付保險賠款。


可是,由於沒有明確超載和保險事故的因果關係,又沒有將因超載而發生的事故列爲責任免除的範圍,因此發生了不少保險糾紛。


超載可以拒賠,但超載並不是一個可以拒賠的萬能理由。若是行人違規在先,事故主要責任方是爲了避讓行人才導致事故發生。超載不能成爲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


綜上所述,每一輛車都是在經過準確的測量之後纔會得出最多載重的數值的,如果車輛超過了限度就會使行進過程中發生危險而難以控制,所以交警在檢查車輛的超限情況的時候都會予以必要的處罰,尤其是運輸車輛如果有違法情況甚至會予以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