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割起訴還是公證

遺產分割起訴還是公證

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公證機構的證明活動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同。前者是 在發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爲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藉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法律必須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爲,則公證證明就成爲這些法律行爲生效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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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割起訴狀

遺產分割起訴狀
原告:______,性別____,民族____,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現年____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系被繼承人的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被告:____男,性別____,民族____,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現年____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系被繼承人的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請求依法分割被繼承人因死亡後單位返還的各項費用共計:________元。
二、請求依法判決剝奪被告________繼承________遺產的繼承權。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綜上所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繼承法》第________條之規定應剝奪其繼承權。依照第________條和第________條之規定原告應合法繼承被繼承人的全部遺產,故原告請求法院依法分割被繼承人________的遺產,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原告: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民事訴訟狀副本一份。
《繼承法》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