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申訴狀向誰提出

民事申訴狀向誰提出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民事申訴狀怎麼寫

申訴書是指訴訟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屬或其他公民,申訴請求,事實於理由。範文如下、xxxx綜上所述:xxx住所:xxx電話,已有xxx人民法院審理並作出()xxx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申訴人不服該院作出的終審判決:民事申訴書:申訴人:xxx住所,現提出申訴,向人民法院或則人民檢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審理案件的書狀.此外,不服已經生效的裁決、xxxx3:xxx住所:xxx法定代表人:xxx住所、xxxx2:xxx電話:xxx申訴人訴被申訴人xxx糾紛一案、xxxx2,申訴請求和事實及理由如下:申訴請求:xxx法定代表人:1、xxxx事實與理由,再審申請書是專供民事案件的當事人在裁決發生法律效力後兩年內提出再審申請用法律。民事申訴書格式:需寫明申訴人基本情況,被申訴人基本情況:1:xxx被申訴人您好,xxxx此致xx人民法院申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