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必須去原告戶口所在地嗎

起訴離婚必須去原告戶口所在地嗎
離婚必須去戶口所在地嗎
一、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於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離婚必須去戶口所在地嗎的回答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