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佔有改定質權

物權法佔有改定質權
佔有改定可以設立質權嗎

佔有改定能設立質權,我國《物權法》第27條對佔有改定作出了規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質押場合,轉讓合同(第一個合同)的標的物尚未交付時,當事人又成立了質押合同(第二個合同),並以質押合同爲原因,實現了質物佔有改定方式的交付,以該交付設立了轉讓人的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