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分類

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分類
知識產權的分類包括哪些

知識產權可以分爲兩大類:一類是著作權,包括鄰接權;一類是工業產權,主要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世界各國對工業產權範圍的理解有所同,但按照《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的規定,“工業產權應作最廣義的理解,不僅應當適用於工商業本身,而且也應當同樣適用於農業和採掘業以及一切製成品或天然產品”。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我國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發明權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權。其中,前三類權利構成了我國知識產權的主體,在建設工程活動中也主要是這三種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中多數都是需要由發明人或者是創造人等進行申請註冊,法律以及國家機關纔會對其進行保護的,但是其中的著作權是不需要由國家機關批准註冊即可享有著作權的,著作權人的著作人身權一般是不能進行轉讓的,但是著作財產權是可以進行轉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