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的形式要件是什麼呢,法律有哪些規定

合同有效的形式要件是什麼呢,法律有哪些規定
合同有效的形式要件是什麼呢,法律有哪些規定
合同有效的形式要件如下:
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這是合同生效時間的一般規定,即如果沒有法律、行政法規的特別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合同成立的時間就是合同生效的時間。
二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自批准、登記時生效。
三是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的,以約定爲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