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專利技術專利能否轉讓

非專利技術專利能否轉讓
非專利技術能否轉讓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處理科技糾紛案件的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1條規定:“非專利技術成果應具備下列條件:(1)包含技術知識、經驗和資訊的技術方案或技術訣竅;(2)處於祕密狀態,即不能從公共渠道直接獲得;(3)有實用價值,即能使所有人獲得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4)擁有者採取了適當保密措施,非專利技術能否轉讓並且未曾在沒有約定保密義務的前提下將其提供給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