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第一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交通肇事罪駕駛證處理流程
對於交通肇事罪駕駛證處理流程如下

交警隊如果出認定書了,基本就算結案了,你們配不配償與交警無關,但是受害者如果起訴,認定誰有責任,有責任方進行賠償,駕駛證是否被扣押,要看你搜承擔責任的多少來定,下面是詳細說明:

全省各級人民法院:

爲了統一執法標準,依法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打擊嚴重交通肇事犯罪,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依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經本院審判委員會第2021次會議討論透過,現就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的若干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關於緩刑的適用

要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後果不是特別嚴重,賠償積極,符合適用緩刑條件的被告人可以適用緩刑,同時又要避免出現適用緩刑過多過濫的情況。

下列情形,一律不適用緩刑:

(1)醉酒駕駛機動車致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2)有出於追逐取樂、競技、尋求刺激等動機,在道路上超速行駛50%以上情節的;

(3)致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後逃逸的;

(4)斑馬線上致行人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5)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的“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6)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下列情形,一般不適用緩刑: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致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2)無駕駛資格的人駕駛機動車致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3)曾因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受到過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行政處罰的;

(4)交通肇事後讓人頂替的;

(5)明知是無牌證的機動車、已報廢的機動車、安全設施、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非法改裝的機動車而駕駛,或者嚴重超載等,致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