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軌,妻子可以起訴丈夫,第三者有必要出庭的的嗎

丈夫出軌,妻子可以起訴丈夫,第三者有必要出庭的的嗎
丈夫出軌,妻子可以起訴丈夫,第三者有必要出庭的的嗎
1、該人認爲第三人有必要出庭的,可以向法院申請第三人出庭。法院將考慮第三方是否有必要出庭。如果婚姻一方出軌,屬於婚姻過錯行爲,法院一般會根據雙方的態度作出判決。如果夫妻關係真的破裂了,法院一般會允許離婚。如果對方以夫妻名義與第三人長期同居,可能構成重婚罪。重婚罪是“親告罪”,即除非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法院不會主動受理。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