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藏逃犯不知情是否有罪

窩藏逃犯不知情是否有罪
窩藏逃犯不知情是否有罪
1、沒有罪。如果經查明確實不知情的,不構成窩藏、包庇罪。根據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爲構成窩藏、包庇罪。本罪主觀上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實施窩藏、包庇行爲。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三百一十條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