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合同無效後利息怎麼處理

民間借貸合同無效後利息怎麼處理
民間借貸合同無效後利息怎麼處理

民間借貸合同無效,出借人無權要求支付利息,只能要求賠償損失。
民間借貸合同無效,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利息也失去了合法的依據,因此,民間借貸合同一旦無效,出借人就無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只能要求賠償損失。這裏的損失,一般指貸款人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利息損失,如果有其他損失,借款人還應當賠償其他損失。
除此之外,借款人還應返還借款。
合同雖然無效,但因該合同而取得的財產需要返還,因爲取得的財產因合同無效而失去了合法依據,因此無論當事人是否存在過錯,都應當將財產返還給對方。但對於物的返還,以該物在法律上、事實上能夠返還爲前提,如果不能返還只能折價補償。民間借貸合同以金錢爲標的物,不存在不能返還的情形,因此,民間借貸合同無效,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經履行的,取得借款的借款人應當向出借人返還借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爲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爲人因該行爲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