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4千萬怎麼判

挪用公款4千萬怎麼判
挪用公款4千萬怎麼判
1、涉嫌挪用公款罪。
2、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萬元爲追究刑事責任的數額起點。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以挪用公款一萬元至三萬元爲“數額較大”的起點,以挪用公款十五萬元至二十萬元爲“數額巨大”的起點。挪用公款“情節嚴重”,是指挪用公款數額巨大,或者數額雖未達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惡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嚴重影響生產、經營,造成嚴重損失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