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全續凍申請書

財產保全續凍申請書
財產保全申請書什麼時候交

我們都知道,打官司的時候,如果當事人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是要遞交財產保全申請書的,但是大家知道財產保全申請書什麼時候交呢?這個問題,請看律師365小編下文解答。


一、財產保全申請書什麼時候交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後、作出判決之前,當事人都可以提出財產保全,並且提交申請書,最早甚至可以在提起訴訟的同時提出財產保全申請,並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書。


二、財產保全申請書的格式是怎樣的


財產保全申請書


申請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被申請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對被申請人的下列財產進行訴訟保全:


1、……


2、(寫明財產的位置、數量、金額等情況)


本申請人提供如下擔保:


1、……


2、……


特此申請。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三、財產保全的條件有哪些


財產保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採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財產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爲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6、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採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7、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


四、財產保全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


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


2、擔保


人民法院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3、裁定


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4、解除


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發生變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15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等。


5、賠償


如果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被申請人因財產被保全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看了上述內容,相信大家已經知道財產保全申請書什麼時候交了吧,只要在法院判決之前,當事人隨時都可以遞交財產保全申請書,要求法院進行財產保全。要是你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來電諮詢律師365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