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

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
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
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就是不符合犯罪要件的,不追究刑事責任,進行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消防法》第六十八條規定: 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不履行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義務,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